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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区强化征地补偿款管理
淮安经济开发区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,按照省市国土资源厅要求设立征地补偿资金专户,确保征地补偿款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,杜绝拖欠、截留和挪用补偿款。一是未经听证的补偿安置方案,不予征地。二是补偿安置方案标准达不到上级批准征地方案标准的,不予征地。三是征地补偿资金不到位,安置不落实的,不予征地。四是征地方案实施,将补偿直接拨付“社保”专户或拨付到村组直接发放。 今年以来,该区已将累计1.0696亿余元征地补偿款,全部补偿到位,使失地农民土地补偿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。
(庞巍 周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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